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餐饮服务、 大中小学、托幼机构复工复产复学预防性消毒指南的通知
津新冠防指〔2022〕99号

发布日期: 2022-04-16 17:19
来源: 市防控指挥部

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控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类机构有序、规范开展复工复产复学,市防控指挥部组织专业部门研究编制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日常预防性消毒指南》《公共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指南》《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指南》《大中小学复学预防性消毒指南》《托幼机构复学预防性消毒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分享到:

上一篇: 关于天津市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市防控指挥部8号通告:全市开展风险排查!到过这些地区要报备!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