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爱卫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社会团体,天津警备区、武警总队,各高等院校、驻津单位爱卫办:
为进一步预防我市鼠传疾病的发生,有力降低和控制鼠密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少因鼠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市爱卫办决定于2015年1月至4月在全市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灭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鼠类的防制始终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各级爱卫组织和有关部门通过全面治理脏乱死角,清除鼠类栖息地,优化城乡环境,改变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卫生面貌,提升和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鼠密度和鼠传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灭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根据鼠类的生活习性及其消长状况,在我市的部分餐饮行业、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地、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铁路沿线、地铁站内、拆迁工地等内外环境仍有鼠类广泛分布,栖息地还普遍存在,甚至,一些个别地区的鼠传疾病和鼠类带毒率还有上升的趋势,应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为此,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持续不断地抓好全市灭鼠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
根据《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市爱卫办负责全市性灭鼠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和监督检查。
各区县爱卫办应对本辖区内的灭鼠工作负总责。一是要做好工作方案,搞好动员发动和宣传,调动各方面力量,把责任落到实处,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做好对重点部位和行业的灭鼠工作,二是要重点抓好并实施对公共区域内的灭鼠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市爱卫办统一要求,制定灭鼠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利用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市卫生除害管理站要组织各区县监测站做好灭前、灭后监测工作,对公共环境投药工作进行检查。
各系统、各部门之间要遵循“条块结合”、“条包块管”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灭鼠工作。同时,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做好结合部、交叉区域内灭鼠工作。本单位、本部门无能力承担防治任务的,可委托正规的专业防治机构承担防治任务(见附件7)。
灭鼠工作是利国利民利家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承担其公共区域灭鼠工作的所需经费。各委、办、局等单位要将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灭鼠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并保证落实到位,同时要本着节约的精神,认真管理和使用好灭鼠工作经费。非公共环境的灭鼠工作所需费用由受益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三、2015年春季灭鼠具体安排
2015年春季灭鼠于3月6日正式启动,3月15日投药结束。分为灭前监测、组织部署、药械准备、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科学投药、监督检查、灭后监测、工作总结九个步骤,具体时间和要求:
(一)鼠密度监测:分为两个阶段,1、灭前监测:1月12日—1月30日;2、灭后监测:3月20日—3月31日
按照市爱卫办统一部署,市卫生除害管理站应组织各区县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站专职人员,对本区县区域内进行鼠密度灭前和灭后监测,并认真准确填报数据,按时上报市和区县爱卫办;市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机构,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鼠密度灭前和灭后监测,并将结果按时上报市爱卫办。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应对鼠密度监测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二)组织部署(1月14日—23日)
灭鼠工作要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投药时间,做到街巷、社区、户室全方位灭鼠,确保全市灭鼠工作达到步调一致、方法科学、安全有效的目标。各区县要成立灭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召开灭鼠工作部署会,区县爱卫办要制定灭鼠工作实施方案(参照附件1),并于1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三)科学储备灭鼠药械。(12月下旬—2月底前)
各区县爱卫办应根据所辖区域范围测算灭鼠药械需求量,品种要满足不同生境环境需要,对已连续超过3年使用的药品及时更换,防止抗药性的发生,所有投药点均应设置鼠盒,建成区内不准散投鼠药。按照规定组织好招标采购,(采购厂商可参照农业部编印的《农药登记产品信息汇编》(2013年版或2014年版)),管理应按照《市爱卫办关于加强灭鼠剂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14﹞3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所购置的灭鼠药械和毒饵站应做到充足、规范、齐全、有效,各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用药,应与区县爱卫办联系购买。严禁任何单位购置和使用急性鼠药,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23337531)
(四)宣传发动(1月下旬—2月底前)
各区县爱卫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召开动员会议,讲清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将灭鼠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灭鼠工作的目的意义、灭鼠知识、鼠传疾病的预防等内容进行反复宣传,在开展环境卫生清整的同时,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鼠害防范意识、主动参与意识,并做好安全投药等方面宣传。
(五)搞好灭鼠技术培训(2月上旬—2月中旬)
灭鼠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针对其复杂性、反复性的特点,各区县爱卫办、疾控部门和市卫生除害管理站,要分别组织好不同层次的灭鼠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和操作人员全员培训,重点单位、重点区域人员全覆盖。
(六)集中投药阶段(3月6日—3月15日)
各区县爱卫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卫生疾控部门制定的天津市2015年春季灭鼠技术方案(附件3)要求,于3月6日至3月15日进行集中灭鼠投药, 重点场所、居民小区等外环境要设置长效毒饵站,并随时跟踪,根据药饵摄食情况及时补投药饵。所有药饵站和药饵投放地都必须有明显的图形和文字警示标记,防止发生人畜伤害。各区县爱卫办于3月2日前将鼠药发放领用记录表(附件4)、3月30日前将鼠药投放记录表(附件5)分别上报市爱卫办。
(七)监督检查(3月6日—3月30日)
各区县爱卫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灭鼠工作的自查自验工作。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整改。
(八)灭鼠工作总结(3月下旬—4月15日前)
对灭鼠工作效果进行及时总结(附件6),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各区县爱卫办灭鼠工作总结于4月15日前报市爱卫办。各区县、各单位的好做法、好事例发至市爱卫办邮箱。
望各级爱卫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各项灭鼠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此次全市灭鼠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