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平保育院、医学考试中心、市医学会: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5〕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