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4〕5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天津市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