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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关于加强灭鼠剂采购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11 00:00
来源: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各区县爱卫办,市除害管理站:

为进一步规范灭鼠剂采购程序,指导科学使用,加强药剂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加强灭鼠剂使用和管理的认识

灭鼠剂科学购置使用和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级爱卫办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灭鼠剂采购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采购、销售和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格程序,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误食对人、畜造成的意外伤害,杜绝非法使用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和由此产生的投毒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严格灭鼠药剂的采购

市爱卫会负责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经营的指导工作。公共环境使用的灭鼠剂采购由市或各区县爱卫办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政府招标采购,所需费用由各级政府承担。采购的常用灭鼠剂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类,目前国家推广使用的是第二代抗凝血(慢性)灭鼠剂。急性药剂中的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甘氟等剧毒杀鼠剂(统称毒鼠强)国家已明令禁用。

市或各区县爱卫办招标采购的杀鼠剂生产销售厂商及其产品均应同时持有国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持有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明确有杀鼠剂的生产销售(经营),以上三证必须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缺一不可。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经营服务机构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中要选用三证齐全的杀鼠剂产品,销售杀鼠剂要持三证到经营销售地爱卫办备案。

社会单位和个人可到当地爱卫办、街道办事处或政府指定单位采购灭鼠剂,所需费用由受益单位和个人承担。

统一采购单位不得从中牟取利益,未经允许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销杀鼠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和销售国家禁止的杀鼠剂。

三、合理配置,科学使用灭鼠剂

灭鼠剂主要成份基本相同,应因环境不同、鼠类的适口性不同采用配置不同的剂型,以达到经济高效。根据公共环境的不同灭鼠方法,市或各区县爱卫办在鼠药配置上一般应采用原粮、蜡块、膏剂等多种剂型,杜绝单一剂型连续在同一环境使用三年以上。对连续使用两至三年以上的剂型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耐药性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更换剂型或厂商。

灭鼠剂的投放,应由受过培训的人员进行,并应按照科学方法(参照天津市2014年春季灭鼠技术方案)投放在专用毒饵盒内,划片承包,责任到人。应杜绝随意无管理的散放。布放方法要针对鼠类的活动特点因地制宜。一般环境场所如居民区、外环境(绿地、河岸、野地)等灭鼠选择原粮毒饵或膏剂;在较潮湿的环境如下水道、农贸市场水产区等或在雨季灭鼠应以蜡块剂型为主;膏剂含油量高,较干燥的环境采用膏剂效果更好。 不论选择何种灭鼠剂,均应明确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室内外需要投灭鼠剂的各种场所都应按规定投放,做到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场所,以覆盖率、到位率、保留率作为考核投饵质量的指标。要根据鼠密度监测情况,适时补投药剂和开展专项灭鼠。

使用灭鼠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手套、口罩、投毒工具,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鼻子和嘴。投药时严禁饮食,操作时在上风向。操作后洗手洗脸,必要时更换衣服。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

四、加强灭鼠剂的管理

各级爱卫办、爱卫组织要进一步明确采购、销售、使用、污染防治、事故应急处置、中毒人员救治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一)灭鼠剂产品均须有明显统一标签和标识,包装完好和密闭。

(二)灭鼠剂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对销售和使用的灭鼠剂要有记录登记备查。灭鼠剂不能和食物、饲料混放。按规定用量投放灭鼠剂,投放地点、数量必须标记,灭鼠后详细检查,剩余药物须收回妥善处理,不论多少一律交回发放处,集中处理,不能私自存留。

(三)凡染毒用具须妥善处理。清洗这些用具的污水要倒入远离水井的新挖坑内深埋,不倾倒在草地、垃圾和粪便上,以免遗害畜禽。应组织专门人员收集和掩埋鼠尸,防止牛、羊、猪、宠物等取食鼠尸引起二次中毒,中毒死亡的禽畜由专人进行深埋,严禁食用。

(四)鼓励合法生产厂家生产既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要求又经济实用的杀鼠剂。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开展统一灭鼠工作

各级爱卫办、爱卫组织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杀鼠剂和危险化学品如毒鼠强等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城乡居民识别违禁杀鼠剂的能力和科学灭鼠的水平。使用灭鼠剂前,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和防毒常识培训。居民点用药期间,要反复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组织群众互相督促,防止人畜意外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别要对有幼儿的地区进行反复宣传。要建立完善的鼠害测报网络体系,鼓励和支持灭鼠技术的研究开发。

要坚持属地化原则,实行灭鼠工作分级负责制。市和各区县爱卫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一灭鼠工作。要依据《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长效机制,持久开展灭鼠工作。

六、严密防范,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预防报告和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机制,以及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事故发生。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解毒急救药品、医疗器具和卫生检验设备,确保中毒救治工作迅速展开。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查清毒源和有关原因、责任,迅速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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