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出发,从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效,夯实基础,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相关政策,注重各项改革的综合配套,着力解决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
(二)基本原则
1、编制预算,将局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收入、财政拨款统筹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要求,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次按照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入。
2、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将各项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
3、单位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化原因,确定收入增长控制指标,以控制不合理收入,杜绝乱收费现象。鼓励医疗单位非基本医疗项目、服务性项目的开展,以增加收入,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4、从严控制各项支出,规范支出管理,控制不合理支出,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压缩公用支出预算,补助公用支出预算标准基本维持上年。
5、加大对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投入,保证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支出预算。
6、保证离退休人员支出预算。
7、根据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形式、工作性质和业务开展情况及收支状况确定在职人员补助标准,包括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预算。
(三)主要依据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局印发的《天津市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意见》,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依据我局发展总体要求及二级预算单位的性质、单位发展目标、承担的任务、历年收支、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等情况,确定补助项目、补助标准。
二、总体思路及编制方法
(一)部门收入预算编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指标,结合部门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历年收入以及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变化情况,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努力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人员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支出定额标准编制。
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在职人数、资产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主管预算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实行滚动管理。
三、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市卫生局内设25个职能处室,下辖46个预算单位。实有人员37712人,其中在职人员25258人,离休人员259人,退休人员12195人。
四、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13539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1251.8万元,事业收入1153376万元,其他收入19279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1353906.8万元,其中:教育8843.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职业院校基本支出。科学技术6383.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科研院所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1485万元,主要用于新生儿缺陷筛查救助。医疗卫生1337194.9万元,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8011.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公立医院1250404.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资源布局调整48000万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会保险补贴4260万元,重点学科建设1000万元等项目支出以及所属医疗机构各项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10.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公共卫生45467.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以及所属公共卫生机构各项支出;医疗保障104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中医药1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0277.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以及所属医疗机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