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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13 09: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原文: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津卫财审〔2021〕577号)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现行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卫财〔200664号),《关于制定和调整部分血液制品价格的通知》(津卫财〔2007509号),《关于下发不同规格血液制品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卫财〔2012557号),《关于下发稀有血型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卫财〔2013361号)等。上述文件中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的名称、计价单位不完善,部分表述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且文件零散,给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准确执行造成困扰。  

此次依据《中央定价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

  

二、制定《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津卫财审〔2021〕577号)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推动输血医学不断发展,推广新方法、新技术在医疗救治中的应用,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多元化需求,完善我市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

  

三、制定《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津卫财审〔2021〕577号)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完善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价格。

(一)完善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

1、规范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的名称、计价单位;

2、核定部分新增血液产品价格。

(二)完善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价格

  明确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储血费和配血费,其中储血费按每袋20元执行;配血费按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规定执行。

四、制定《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津卫财审〔2021〕577号)与此前的政策有哪些不同?

)采供血机构前后政策对比

1、完善血液产品名称前后对比

规范前

规范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悬浮红细胞(手工分红细胞悬液)

1

悬浮红细胞

2

洗涤红细胞

2

洗涤红细胞(手工)

3

浓缩血小板(手工)

3

浓缩血小板

4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4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Rh(-)等稀有血型)

5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

5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6

去白细胞全血

6

去白细胞血液产品(非单采)

7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

8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手工分离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

9

铯137低剂量血液辐射

7

辐照血液产品

  

2、完善计价单位前后对比

规范前

规范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1

全血

200臺升

1

全血

200ml

300亳升

300ml

400毫升

400ml

50毫升四联

50ml四联

100毫升二联

100ml二联

2

单釆血小板(机采血小板)

每治疗量

2

单采血小板

1治疗量

3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200毫升

3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1ml

4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180毫升

5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150毫升

6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120毫升

7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90毫升

8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60毫升

9

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1毫升

10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

100ml

4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新鲜、单采同)

1ml

11

病毒灭活冰冻血浆

200毫升

12

单采粒细胞

1单位

5

单采粒细胞

1治疗量

13

去白细胞全血

200毫升

6

去白细胞血液产品(非单采)

14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

1单位

15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手工分离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

1单位

16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

2单位

17

铯137低剂量血液辐射

7

辐照血液产品

3、新增血液产品价格

新增血液产品价格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采供血机构收费标准

1

洗涤红细胞(机器)

1单位

825

1.5单位

940

2单位

1060

2

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洗涤去白单采血小板、少浆去白单采血小板同)

1治疗量

1680

  

(二)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前后对比

完善前: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标准按血液产品价格和储血费之和列示。

完善后:明确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的构成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储血费、配血费。储血费按每袋20元执行;配血费按《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中相关检验项目价格执行。

)本通知“四、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明确本文件未提及项目,不再执行,如取(送)血用车、科研用血等项目,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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