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推动科技发展的建议,经会同市数据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机构智慧化、智能化服务工作,我委今年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卫生健康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实施指南(试行)》、《天津市健康医疗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南》等文件,启动我市卫生健康数据分类分级工作,选取部分医疗机构的部分信息系统作为试点机构,开展健康医疗数据试分类分级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市数据局牵头的“数据要素×”大赛,鼓励并支持探索健康医疗数据运营试点。
三是与市教委、市科技局联合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培训会,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开展年度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检查工作。对全行业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检查,通过技术手段、现场制度查阅、实地考察等方式,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时整改、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在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持续推动以下工作:
(一)持续完善我市健康医疗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按照发展与安全并存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我市健康医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推动做好我市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定期对重点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数据安全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市健康医疗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健康医疗数据来源、采集标准、数据质控标准等规范要求,从完善系统功能、规范操作流程等方面提升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符合性,提高数据可用性。
(三)探索建立健全我市健康医疗数据规范管理、流动交易、收益分配等环节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规范数据运营流程,加强数据审批管理,试点开展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动试点案例。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