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126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2-11 14:1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李云飞代表提出的推进天津商旅文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

协同相关部门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推动市级1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实施方案落细落实。调整优化天津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专题会议,推动优化生育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印发2024年度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区重点任务进展。

二、有序推进生育支持措施

市医保部门落实《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继续将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市税务部门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2000元;截至6月底,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我市共近15万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金额1.87亿元。市住建部门落实住房支持举措,对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按规定在本市限购政策上再购买一套住房,并在购房贷款政策中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市教育部门继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实施新增义务教育学位项目,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课后服务“重实效、提质量”专项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为托幼机构培养专业型人才。市人社部门利用多种途径,依法受理女职工权益的举报投诉,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用人单位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三、平稳推进普惠托育服务

落实《天津市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的目标。将完成年度千人口托位数指标纳入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推动托位设施供给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全市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普惠托育项目建设。市规划、住建部门推动新建小区结合幼儿园配套托育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持续做好优化生育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新闻广播、交通广播、生活广播共推出30多个节目。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引导主题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抵制陈规陋习,树立简约适度、文明理性的婚俗观念。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充分利用显示屏、婚俗文化墙、婚教室等载体,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婚姻登记场所开展“一站式”服务,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向婚育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大力倡扬尊重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育等理念,妇联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切实解决婚恋交友问题,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抓住寒假、春节期间亲子共聚时间增多的契机,利用市妇联新媒体,集中发布“父母成长微课堂”、“寒假安全小锦囊”,为广大家庭及时提供务实管用的科学指导。组织全市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举办天津市2024年托育服务宣传月启动仪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采取公益广告、微信宣传、动画动漫、社区活动等形式,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托育政策法规、科学育儿理念。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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