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1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11 16: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A


签发领导:王建国


公开属性:

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各区级疾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的提案 ”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疾控人员经费保障

疾控机构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基本支出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补助标准予以足额保障。在疫情期间,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通过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防疫津贴等多种方式给予补助,提高疾控机构人员待遇,保障疾控专业队伍稳定。关于工作经费保障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我市突发公共卫生工作需要,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统筹相关项目支出,在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和能力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控等方面予以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财政累计拨付市区疾控机构9543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一是在区财政统筹保障疾控机构疫情专项经费基础上,市财政下达区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经费1743万元,支持各区疾控机构增加配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纯化系统等实验仪器设备,储备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使区机构检测能力达到每日2000份标本。二是拨付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专项经费7800万元,在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设备和防护物资购置、公卫体系和重大疫情体系建设等方面予以保障。其中4900万元重点支持市疾控中心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配置移动方舱实验室及相关辅助移动设备,使其公共检测实验室检测达到每日1万例,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

(二)加强各区级疾控实验室建设

2020年各区疾控仪器设备配置明显提升,可基本满足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的应对。目前全市已建立常见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网络,各区疾控机构已具备检测新冠病毒、流感病毒、禽流感病毒、诺如病毒、手足口相关病毒等能力,同时全市已实现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全覆盖,至此,细菌、病毒的全市实验室检测、监测网络以形成,可为全市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同时建立了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同检测机制,在突发事件、食源性疾病、传染病检测等方面,医院发现后,及时上报疾控机构,针对部分疾病开展协同检测。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协同检测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疾控机构相关资金保障工作,配合做好疾控机构建设的管理体制、职能设置、人才保证等其他相关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推进各区疾控实验室检测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检测能力。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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