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0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10-11 15:31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0044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A


签发领导:王建国


公开属性:是

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合理控制我市医药费用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多部门积极探索、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2018年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到5.2%,低于全年目标1.8个百分点,医院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解决医院生存和发展问题

我市自2016年12月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出台了对公立医院过渡性补偿政策,截至目前,市级财政累计投入2亿元对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偏低的市级医院进行补助,2017年还下拨4.6亿元化解市级医院长期债务,保障了公立医院的稳定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公立医院整体补偿率超过100%,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2017年出台了《天津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实施意见》,规定了各级政府对所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补助、信息化建设等七项投入责任。2018年市财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筹措资金支持公立医院发展。

一是支持推动“十三五”市级卫生资源调整项目建设,市财政安排4.1亿元支持肿瘤医院、海河医院、儿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等基本建设项目。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工作,获得绩效奖励资金205万元,并安排2200万元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进行考核激励。三是拨付市属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补助资金3亿元,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待设备安装到位后,由主管部门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四是安排1.8亿元,支持我市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补助标准,并出台《天津市市级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市级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医用设备购置、人员补贴、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投入政策。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了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

二、加大医用耗材管控力度

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2017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69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用耗材监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积极有序启动部署我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以我市医用耗材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医用耗材专项整治。

推进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充分挤压价格水分。京津冀三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紧密协作,为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市场一体化进程、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全面促进京津冀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开展,三地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底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框架协议》,同时筹谋开展三地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截至2018年,完成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搭建,完成采购涉及的六大类品种的历史数据采集整理工作,分别牵头完成六大类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最终形成京津冀三地统一的联合采购结果。自2018年6月30日正式执行以来,截至2018年底,累计降幅达16%。

加强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监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现网采率大幅提升,2018年全市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数量是去年同期的近4倍;通过“医用耗材监管平台”,初步实现市区两级医用耗材信息化实时监管;初步建立“两个全覆盖”、“三级监控网”、“四大监控点”的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监控机制。

三、加强合理用药监管

落实合理用药管理3项制度。为全面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任务,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进一步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创新性推出《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定期评价制度(试行)》、《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和《使用异常药品品种约谈退出制度(试行)》(简称3项制度)等3个规范药物合理使用的政策性文件。“3项制度”通过以药找院、以药找企的方式对全市用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治。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全市每季度使用异常药品品种;在此基础上,对全市医疗机构用药情况量化分级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最好,D级最差,对确定为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规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和惩戒措施,注重实施效果和整改反馈。

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督查已经常态化;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推动感染性疾病学科建设,逐步建立细菌、真菌感染诊疗体系;主动参与全国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的监测,科学规范地开展监测上报工作。天津市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局相关要求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合理用药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公众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沟通交流、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降低群众医药负担。


2019年4月4日



工作人员:冉丽丽


联系电话:2333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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