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4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7-13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刘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急救中心的建设投入 提高我市院前急救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我市的院前医疗急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网络不断完善,通讯网络与联动机制不断健全,人员设备不断完备,急救行为得到规范。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和完善。如站点建设布局不合理,条件较差;全市指挥调度和信息联通尚未统一;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不合理;装备和车辆配置不足;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市卫生计生委对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体系进行规划,拟在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布局急救分中心,每个急救分中心拟规划急救单元,并在三级综合医院内建立急救站,在2020年达到全市范围内每5万人口配比一部救护车的目标。
完善全市院前急救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建立“科学规范、一体高效”的平台,“分级调派、专业指导”的指挥模式,“资源共享、统一报送”的应急信息管理,完善远郊各区信息化建设,提高远郊各区信息报告速度和紧急医疗救援能力。目前,已在部分三级医院试行救治信息传送。2017年全年,电话指导抢救105590人次,指导成功18例。
目前,市急救中心人员缺口较大,市卫生计生委多次实地调研,进行专题讨论,拟通过加大挖掘急救系统自身潜力、增加人员编制、加强与合作医院沟通增加派驻医护人员等方式补充缺口,并协调多部门研究提高薪资待遇、放宽晋升政策等支持条件和加快强化人才培养的长效实施机制。
同时,市教委高度重视医疗急救人才的培养,积极鼓励、支持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等有关普通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开设急救类课程。课程涵盖了院前现场急救、复苏学、危重病医学、急性中毒、创伤学、灾难医学、急诊医疗服务体系等内容。
此外,市教委积极支持各有关高校建设医疗急救相关专业。在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医疗急救”专业没有列入到该《专业目录》中。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高校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应当在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前提下,依托相关学科专业,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各方面办学条件,由教育部委托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教育部审批后方可设立。市教委将根据提案建议,认真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题研究,对设立“医疗急救”本科专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深入研讨。同时在目前现有专业中进一步修订教学计划,建设好相关课程,鼓励和支持学校在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设置“医疗急救”本科专业。
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教委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在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同时,指导各医学院校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领域师资队伍建设,建设院前医疗急救课程及实践教学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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