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6年全国和我市分别召开卫生与健康工作会议后,我市启动了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强基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列为医改重点任务。
一、基层医疗机构经费支持
继2005-2007、2011-2013年两轮设备标准化配置工作后,2016、2017两年市财政按每个机构50万元标准,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开展第三轮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设备标准化配置。
不断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医保药品额度,支持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医改措施,努力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促进基金安全运行。一是保障基层,适度倾斜。随着药品实行零差率和诊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医改政策实施,发挥医保基金引领作用,探索分级诊疗,引导参保患者逐渐流向基层服务机构,并依据家医签约服务情况以及患者流向,将门诊、门特总额管理指标向家医签约基层机构倾斜。年初调整了264家家医签约服务机构指标,增加医保额度近6亿元。二是自主调剂,区内平衡。市人力社保局创新工作思路,首次将医保总额指标按区域打包下沉,由区社保分中心主动与区人社、卫生计生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按照增流量、强服务、保需求、涨额度的总体思路,进行区域内家医签约机构医保指标平衡,全市已有10个区对89家机构的医保额度指标进行了二次调剂,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立基层绩效考核机制
2017年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版)》,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天津市公立医院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引导公立医院在综合改革工作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立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奖补资金,具体额度根据我市和各区财力、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确定,根据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按考核结果拨付年度补助经费。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等级为D的将全部扣除经费补助,其他等级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奖励。
各区卫计委、财政局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属地管理,目前绩效考核由各区卫计委根据本区情况制定并执行。后续,我们将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作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参考。
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提升
我市2013年启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全科医生、社区护士转岗培训和再认证培训、B超专业等10余项培训,累计培训6000余次基层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2015年,实施了基层首席糖尿病医生培训,为全市培养327名基层首席医师,在签约服务中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2018年研究出台了“本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后续,将重点推动落实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推进全科医生培育工程、基层卫生计生骨干人才扶持工程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工程,注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服务理念转变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市财政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中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培训期间学员合理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培训经费、临床技能训练经费等。目标到2020年,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2015-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提升五年建设项目中,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余万元,支持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等。2017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70万元,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培训200余名儿科医生。2018年安排16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骨干100人。
四、扎实推进医疗联合体
我市医联体建设自2015年在和平、河西两区开展试点,经过两年的逐步推进,截至2017年我市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参与了医联体建设,并在2017年6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62号)文件。
一是在城市中心区域,发挥区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联合辖区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区域医联体。和平区政府与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建立区域医联体,实现专家、检验检查和原配等资源的“三下沉”,总医院建立“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打造“互联网+医疗”培训体系,对医联体内的基础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实施“五个一”工程。河北区结合全区实际组建“天津市河北区医疗集团”,成立5个业务指导中心和5个综合管理中心,构建“四级医疗网”,建设“四师合一”人才队伍,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享、信息共享运行新模式。二是在外围涉农区由区政府主导,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组建医疗共同体。北辰区2017年在大张庄镇、西堤头镇卫生院进行试点,明确村级卫生人员配置和管理,调整乡村医生收入结构,在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医保联网结算和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完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现区、乡镇、村一体化管理。2018年先期在西青区试点范围区镇村一体化,年底前在全市10个涉农区全面启动。
以促进区域医疗资源有效共享为目的,在区域医联体内,大医院建立检验检查、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居民在社区完成相关检查,通过第三方物流和信息化网络传送到大医院,上级机构完成化验和诊断后,将结果信息化回传给社区,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五、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强二三级医疗机构系统功能建设,规范并提高医疗机构数据质量,便于医疗数据采集与共享。2016年7月我委印发《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2016年版)》。从医院信息系统基础功能、主要功能、扩展功能三个方面出发,涉及42项功能模块,共计68项细节功能,660项详细要求。并于2017年8月进行了项目中期工作督导工作。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信息化,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开展,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信息共享。2014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建设完成全市统一的市级社区卫生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化管理。2016年年底,在建设完成天津市家庭医生服务平台,平台对接基层医疗机构HIS系统、医保结算系统,实现基层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健康管理等业务职能全覆盖,实现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调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其他机构就诊记录。
在信息共享方面,推进三级医疗机构健康档案调阅, 2018年4月,我委印发《关于医疗机构开展居民健康信息调阅工作的通知》(津卫信〔2018〕4号),要求2018年6月底,在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医生工作站调阅居民健康信息功能。
各区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创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目前我市大部分区已经建设区域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区域心电、区域电子病历、远程会诊、远程培训等相关远程医疗系统。依托上述信息系统支撑,利用区域内二三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延伸,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卫生网络覆盖,推动全市卫生系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推进医疗数据与电子健康档案、妇幼、免疫规划等健康数据的集成和关联。进一步推进区域信息化建设,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服务入口,支撑基层医疗机构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影像诊断、远程检验、远程会诊等服务。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