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2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7-0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的高度关注,对于您的建议,市卫生计生与市民政、市人社部门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合作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2016年11月,我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以下称《实施意见》),从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全面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服务,并开展了南开区、津南区和北辰区三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
  市卫生计生部门充分发挥医疗资源优势,做好居家、社区和机构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一是,通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聚焦居家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2016年12月起,在和平、河北、北辰三区启动医改试点,6月在全市推开,继续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覆盖老年人等7类重点人群,特别关注特困、孤老、高龄空巢、失能、离休老人、失独家庭等人群。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天津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服务模式、差异化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实现签约服务定制化。由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三类服务。2017年,全市共签约老年人140余万人。二是,通过不断强化基层医疗网络,覆盖社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自我市医养结合实施意见出台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疗服务。三是,以机构需求为导向,支撑机构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通过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指导各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医疗对口支援。
  此外,市卫生计生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培训项目基础上,2018年将继续推动落实“本市全科医生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全科医生培育工程、基层卫生计生骨干人才扶持工程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工程,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老年医学、社区护理等诊疗服务技能纳入重点培训内容,提升家医团队服务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医养结合服务基础。启动基层糖尿病管理护师培训、深化基层首席糖尿病医师培训,继续提高基层糖尿病诊疗技能和健康管理水平,为老年患者做好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服务。
  市人社部门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主要开展机构层面医养结合: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二是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目前我市签约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30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率为95.6%。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将与市民政部门继续加强沟通协作,鼓励各区促进医疗与养老机构合作协作,探索多样化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同时,要重点落实老年失能人员入户医疗服务。以居家老年人为重点,通过签约服务提供医疗卫生保障。老年失能人员入户医疗服务将覆盖三项内容,即主动开展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服务规范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根据临时需求提供特需上门服务。继续推进基层“绿通服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咨询、就医、转诊等便利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为老服务效果。
  市人社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医养结合支持力度,具体如下:一是,符合医养结合条件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新增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1号)要求,自愿参加新增医药机构评估工作,同等条件下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以优先纳入医保管理。对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医疗保险按规定给予报销。同时,在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前提下,经考核完成规定服务指标的,可适当调整医保基金给付额度。如2016年年终清算时,对认定的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在原有医保预算额度基础上增加了3个百分点。二是综合考虑疾病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医疗机构的服务特色,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按人头付费和基本医保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有关规定,开展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可以实施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按人头付费制度;对于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住院病种,以及适宜实施日间手术的病种,可优先实行按病种付费。三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近年来,市人社部门积极研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考虑将养老护理服务纳入制度体系设计,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加标准、更有保障的服务,减轻失能人员的家庭负担。2015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研究课题,委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课题组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并于2016年初形成了《天津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研究》的报告。2017年,成立了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转化组,委托南开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家学者,在充分研究人社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要求和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制度设计、评估标准、定点机构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研究,为我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参考。后续,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继续探索研究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体系建设,积极学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适时推出适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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