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1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孙兆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民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问题日益凸显,针对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托,医养结合已成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一体化全链条服务是发展的方向,为了有效防治老年慢性病及重大疾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充分利用中医诊疗、养生、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做好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对推进健康中国具有现实意义。
我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津政办发〔2016〕17号),在重点任务“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明确要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目前,我市河东区中医医院建有70张的医养护一体化病房。
2016年11月,我市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文件明确: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中医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我市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目前我市签约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30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率为95.6%。
此外,我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都配备医疗保健室,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自《实施意见》出台后,已积极引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场地。
您提出的以二、三级中医医院为核心,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医堂)、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组建中医药健康养老联合体,我委已在2017年下发文件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至少与1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提高中医药技术支持。目前,我市部分中医医院已开展了此项工作,深入养老院开展义诊和咨询活动。
今后,我委将积极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继续做好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工作。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加强各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的关心!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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