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在医疗机构设置“药事服务费”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按照我市医改工作总体安排,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抑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控制患者整体负担,我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2012版)》中未设立药事服务费项目,经深入调查研究,反复测算方案,在制定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时,也未单独设立药事服务项目。按照国家政策,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我们主要通过调整诊察、手术、护理、中医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部分补偿,对于药事服务成本这一因素在拟定方案中给以了适当考虑,价格补偿率整体控制在85%左右。补偿不足部分由财政部门增加投入和医院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进行消化。
二是从取消药品加成后,全市公立医院运行一年来的情况看,总体效果不错,医院运行平稳,医药费用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抑制,药占比有所下降。减少药品加成政策的导向作用逐步显现,医院对综合改革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开始主动优化收入结构,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和收入分配制度。药事服务人员的收入稳定,没有因药品加成减少而受到影响。
三是全国仅重庆市试点药事服务费改革,也于 2017年取消了药事服务费项目,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着力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激励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获得感。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