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2021年10月天津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1-17 09:52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疫情概况

2021101日至1031日,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4653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3160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3%;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6305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8%

二、健康提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符合接种条件的,应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随着寒潮来袭,以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与普通感冒相比,流感起病更急,传染性更强,病情发展更快,对老人、婴幼儿、孕产妇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危害尤为严重,合并并发症后甚至可导致死亡。

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接触被患者污染的物品或者环境而感染,容易在学校、托幼机构、企业等集体单位中造成聚集发病。广大市民应及时接种流感、新冠肺炎疫苗;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呼吸道礼仪;疾病高发期间减少非必要聚集,避免带病上班(上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新冠肺炎疫情高发期间,建议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非必要不前往口岸城市,返津后按要求进行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


分享到:

上一篇: 2021年11月天津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
下一篇: 2021年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年度重点工作推动会召开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