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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省市签署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 2015-06-23 00:00
来源: 委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京津冀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切实提高区域卫生应急能力,2015年6月3日京津冀三省市和相关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在河北省廊坊市签署《京津冀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协议》。参与此次签署协议的县(市、区)共计24个,其中天津市7个,北京市9个,河北省8个。

在签署仪式上,我委副主任王栩冬同志代表天津致辞,表示此次《京津冀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对去年京津冀三省市卫生应急合作协议的延伸和具体落实,更是充分利用国家京津冀经济战略一体化的平台,发挥三省市各自在卫生应急方面的专长,强化了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达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毗邻对接,协调联动”的目的。

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代表天津与京冀毗邻的七个区县发言,表示将遵照协议,加强相互合作,在三地相邻区域内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卫生应急合作机制,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各地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京津冀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协议的签署,细化了《京津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合作协议》,建立了5个卫生应急机制,分别是:毗邻县(市、区)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突发事件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卫生应急队伍相互支援机制;应急资源互通共享机制和联合应急培训演练合作机制。达到了落实三地卫生应急战略合作、深入整合三地卫生资源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动了京津冀卫生应急一体化的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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