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市卫生计生委全力做好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6-23 00:00
来源: 卫生应急办公室

自5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确认我国出现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病例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建存同志高度重视,委副主任申长虹、王建国、王栩冬同志共同部署,委应急办、医政处、疾控处等处室携手筹备,全力做好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建存同志任组长的“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控工作方案》、《天津市中东呼吸综合征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细化了各项工作流程和预案,形成针对传染病疫情严密的防控网络。

二是于6月4日下午14时,召开了“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技能培训会议”,从MERS的流行病学特点、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控制三方面进行了培训。培训范围涵盖了我市16个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直属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和部队医院,120个单位共计千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还邀请了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同志参加了视频培训会。

三是确定了市急救中心为病例指定转运机构;市海河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相关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的储备,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沟通,确定标本送检流程,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在认真梳理辖区医疗物资的储备情况,切实做好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相关检测试剂、耗材、药物、消杀器械、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确保及时有效使用。

四是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公安、旅游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与兄弟省市之间相互通报信息,以便及时掌握疫情发生国来津、返津人员信息。确保在登交通工具检疫、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病例转运、医学隔离、诊治及后续追踪监测等9个重点环节做到无缝衔接。

五是密切监测全市传染病疫情动态,认真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监测和信息搜集分析工作,及时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并通过设计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消除群众恐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分享到:

上一篇: 京津冀三省市签署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协议
下一篇: 2014年度卫生系统新录用人员无偿献血工作圆满结束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