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机管发〔2014〕7号)要求,加强市卫生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审批手续,经局领导同意,成立“天津市卫生局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宋立志
办公室副主任:徐维英
办公室成员:王晋英、刘克仲、王守文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对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的二级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车辆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机管发〔2014〕9号)和《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机管发〔2014〕7号)要求配置车辆和办理审批手续。
四、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目标责任,严禁公车私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天津市卫生局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津卫后〔2011〕763号)同时废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