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发改委、市节水办《天津市2014年城镇用水节水计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计划〔2014〕5号)要求,结合2013年各单位实际用水情况,现将2014年用水节水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对节约用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部署和要求,高度认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扎实推进节水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做到科学用水、合理用水、文明用水,要求年节水指标不低于年计划指标的5%。
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各单位要积极申报节水型单位,提高节水管理水平,营造和提升节水氛围。
四、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用水器具、管道的检漏工作,有效避免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节水型器具,做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
五、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理念,增强职工节水意识,做到人人关心节水、人人参与节水、人人做好节水。
六、各单位要做好三年一次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管网状况,不断挖掘用水潜力,达到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的目的。
七、为满足各单位自来水的正常使用,若发现超水,可利用局机动指标调整,指标调整的截止日期为当月的20日。
八、按时报送用水节水月报表、季报表,做到环节管理科学、上报数学准确;定期检查用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完成节水计划。
(一)月报表:每月15日前上报上一个月《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用水节水情况月报表》(附件2)。
(二)季报表:每季度的下一个月15日前上报《天津市非居民城市公共用水节水情况统计表》(附件3)。
附件:1.市卫生局直属单位2014年计划用水节水指标
2.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用水节水情况月报表
3.天津市非居民城市公共用水节水情况统计表(季度报表)
2014年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