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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27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布了《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此外,2013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使用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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