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局,市人民医院:
2012年,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我市大肠癌防治体系,提高大肠癌患者早诊率,改善生存质量,更好地保障我市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将大肠癌筛查工作纳入2012年天津市政府20件民心工程。自今年5月起至12月底,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全市60—74岁常住居民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问卷调查工作,并对问卷调查阴性者免费开展免疫法粪便潜血实验一次,其中问卷调查阳性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者作为大肠癌高危人群,凭“全结肠镜检查通知书”到指定医疗机构免费进行全结肠镜检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推动了项目工作稳步开展。现将大肠癌筛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量完成情况
截至8月31日,全市共有16个区县的18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反馈调查数据,累计调查总人数为201011人,其中问卷阳性者18648人,问卷阳性率9.28%,便潜血检查人数为124877人,其中便潜血阳性者5306人,便潜血阳性率4.25%。筛查出高危人群24163人,高危人群比例为12.02%。其中接受全结肠镜检查人数2166人,其中发现结直肠癌40例,进展期腺瘤129例,息肉811例。具体情况如附件1、2。
二、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项目督导培训。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我市大肠癌筛查项目督导检查暨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市项目办在市卫生局的带领下,组织专家组于6月25日起深入全市16个区县,对大肠癌筛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就问卷调查技巧、数据上传规范、粪便潜血试验规范等内容进行了第二轮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数据上传格式,统一了调查口径,为进一步改善筛查流程、推动项目开展、确保项目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推动项目开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肠癌筛查工作, 2012年8月16日市卫生局召开了2012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期推动会,对2012年上半年大肠癌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下半年项目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中期推动会后,各区县卫生局按照市卫生局的工作指示,纷纷采取措施,推动筛查工作,8月份项目初筛工作有了显著进展,初筛人数较上月增加了13万人次。
(三)严格项目质量控制。
按照4%的质控要求,由市项目办随机抽取了5567份调查问卷进行了质控回访,其中合格问卷5332份,不合格问卷235份,质控合格率为95.78%。各区县质控结果如附表3所示。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为加强群众对大肠癌筛查项目意义、具体流程等内容的认识,普及大肠癌防治知识,提高目标人群参加筛查工作的顺应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卫生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大肠癌筛查宣传活动,包括在社区张贴发放肠镜宣传折页和肠镜宣传画、召开“大肠癌早诊早治”大型科普讲座、大肠癌筛查义诊和咨询、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配合,如在电视台播放大肠癌筛查专题节目,在《渤海早报》、《每日新报》等我市主要报纸媒体刊登大肠癌筛查项目工作内容介绍及相关科普知识。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初筛调查进度相对缓慢。
虽然近期我市大肠癌筛查项目初筛工作进度有了较大提升,但整体进度仍相对缓慢,目前完成初筛调查的人数占预计总人数的21.86%。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区县基层政府对项目工作支持力度不足、相关部门配合程度不够,未能做好目标人群进行初筛检查的组织动员工作,仅依托于卫生部门独立开展项目工作。二是辖区项目工作各项保障不到位,部分区县政府未对项目工作给予人力、经费保障,同时辖区项目宣传力度、广度不足,群众对项目意义、内容、流程了解不多,影响了目标人群参与项目的依从性。
(二)全结肠镜检查工作进展缓慢。
截至8月底,筛查出高危人群中接受肠镜检查的人数仅占9%,占全年肠镜任务量的7.87%。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初筛发现的高危人群进行肠镜检查的动员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对高危人群肠镜检查情况进行追踪随访;二是部分承担肠镜检查医疗机构对项目支持力度不足,未设立项目绿色通道,存在推诿病人现象,截至8月31日,大港油田医院、汉沽医院仍未上报相关检查数据;三是由于设备及人力资源不足,部分医疗机构对高危人群进行肠镜检查的预约时间较长,影响了肠镜检查进度。市卫生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向有关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或启动二线医疗机构,确保全结肠镜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质控回访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各区县要切实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行政推动。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大肠癌筛查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各区县政府要认真履行区县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项目目标人群进行筛查的动员,提高目标人群参与项目的顺应性,确保本次项目初筛对象调查率达到70%以上。各区县政府要对项目工作的开展给予人力和经费的保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质量控制,推动肠镜检查。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督导考核方案,对项目进行全程督导,对项目关键环节要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初筛对象调查合格率达到70%以上。要加快组织推动高危人群及时进行肠镜检查工作,同时对承担肠镜检查的医疗机构要加强技术支持和督导检查,确保肠镜检查顺应性达到30%以上,肠镜检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广泛深入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做好宣传动员是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关键,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深入持续的大肠癌筛查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大肠癌筛查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开展大肠癌筛查的重要性,提高防病治病意识,主动配合项目工作的开展,形成由被动接受筛查转化为主动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健康意识。各区县要组织发放张贴大肠癌筛查项目宣传海报,确保项目宣传海报落实到每一个社区(村),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各区县数据上报情况
2.大肠癌筛查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3.各区县上报数据质控情况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