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17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01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01号)请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9月3

分享到:

上一篇: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人工关节置换技术管理的补充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