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根据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卫生监督系统参加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卫生监督系统参加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根据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和本次活动"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主题思想。结合近两年天津卫生系统"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以及我市监督系统"科教研"工作开展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天津模式"在实际工作中的优势,以天津市卫生监督队伍发展现状及百姓需求为核心,以加强卫生监督系统文化建设,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天津市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市卫生局副局长、食药监局局长林立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戴金增、金玉珠、况丹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天津市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宏副所长同志担任,负责天津卫生监督机构参加卫生监督系统技能竞赛日常工作。
(二)成立"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天津市活动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本市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评定标准以及竞赛规则和竞赛命题,并参与竞赛队员选拔培训工作。
(三)各区县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及联络人与市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负责"技能竞赛"的具体工作。
三、参赛人员
天津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5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市卫生局副局长、食药监局局长林立军同志担任领队,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处长任联络员。参赛队员要求如下:
(一)人员分配
天津参加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代表队由9人组成,其中5名正式队员(市卫生监督所1名、区县卫生监督所2名;市CDC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1名、市职防院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1名)。替补队员4名(市卫生监督所1名,区县卫生监督所1名;CDC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人员1名、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1名。)
(二)人员选拔
1、人员选拔基本条件:
2007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市CDC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市职防院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
2、人员选拔名额及方式:
1)卫生监督员的选拔:
参加全国比赛的卫生监督员,在第一节全市练兵比武,2012年区县练兵比武基础上通过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比武的形式选拔产生。
单位推荐:各区县所推荐名额1人,市所推荐名额3人。推荐工作要求有工作方案、考试试卷及总结。
自动入选:第一届练兵比武各项前三名不参加区县推荐考试直接晋级。其中不满足参加工作5年要求的,可由该监督员所在区县递补1名,自动入选人员不占用区县推荐名额。
推荐和自动入选人员最后进行统一考试,技能比赛确定区县所2人、市所1人作为正式参赛队员,替补队员2人(市所、区县所各1名)
2)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职业病防治院,在CDC系统和本单位相关专业练兵比武的基础上,推荐产生从事卫生监督技术支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其中CDC负责推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赛人员和替补人员各1名,市职防院负责推荐职业病诊断鉴定参赛人员和替补人员各1名。
四、技能竞赛内容
(一)法律法规。
1.基本法律法规。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刑法部分条款以及与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部分司法解释。
2.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以及涉及卫生监督的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专业知识。
1.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包括医疗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监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等三大类业务领域专业知识。
2.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专业知识。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卫生监督执法技能。
1.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包括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运用、法律适用裁量、执法文书制作等技能以及卫生监督人员规范着装、风纪风貌以及行为规范等。
2.现场快速检测技能。包括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传染病防治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和放射防护快速检测等技能。
(四)卫生监督技术支撑操作技能。包括实验室食品检验检测、饮用水检验检测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等技能。
五、技能竞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协作,切实抓好人员选拔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于5月15日以前将推荐选拔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事处)。
(二)全力保障。各单位对入选代表我市参加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人员,要在时间上、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他们安心参赛。代表我市参加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的人员,针对监督局技能竞赛方案所列的比赛内容及形式进行模拟演练及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暂时停止负责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准备。
(三)确保全员参与。技能竞赛要全员覆盖,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立足现岗,突出特点,使监督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并能娴熟运用。
(四)加强宣传报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技能竞赛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及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以便交流借鉴。
(五)通过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要在全市卫生监督行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参与、深化内涵、提高技能"的目标,以此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使卫生监督队伍规范程度更加细化、深化,文化及内涵建设有效提升,"科教研"工作全面开展,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显著提高,执法能力、服务意识显著增强,顺利完成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天津市组织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技术指导组名单》
附件2:《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自动入选人员名单》
天津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
2012年5月
附:1:
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天津市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
组 长:林立军
副组长:戴金增、金玉珠、况丹、
成 员:邵晓君、周学武
邢建军、张宏、崔春明、董绮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宏
成 员:陈兴、张坤海、贾珉、王艳、李玉秀
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天津市活动技术指导组
组长:邢建军、张宏、崔春明、董绮娜
成员:刘志胜、张惠明、张兵、阮水富、程慧娟、贾珉
徐卫峰、刘世献、陈建军、张涛、刘殿祥、李玉秀
附件2:
首届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自动入选人员名单
(第一届"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各项目前三名)
河北区卫生监督所 郑 嘉
河北区卫生监督所 薛海斌
塘沽区卫生监督所 蔡建平
塘沽区卫生监督所 梁 婷
西青区卫生监督所 张长乐
和平区卫生监督所 冯雪丽
红桥区卫生监督所 马 妍
大港区卫生监督所 沈淑明
北辰区卫生监督所 苏长月
河西区卫生监督所 刘 军
津南区卫生监督所 李欣欣
宝坻区卫生监督所 张 伟
注:以上人员不满足2007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由所在单位自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