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10〕67号)。经研究,对你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收费标准
(一)2人间136间27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3人间2间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设置可折叠式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年5月10日起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