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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塘沽区中医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12-0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塘沽区卫生局: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请批准塘沽区中医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1066号)。经研究,现将你区所属中医医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收费标准

(一)2人间1530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48.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34人间48147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30.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设置可折叠式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二、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

三、经审核,门诊输液室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核定门诊输液室输液椅收费标准为2/人次。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5 10日起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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