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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12-01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091号),现将你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一)双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60/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三、四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37.5/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多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27.5/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四)母婴同室病房,床位费标准41.5/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五)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床日。

二、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612日起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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