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0〕91号),现将你院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一)双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三、四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多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2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四)母婴同室病房,床位费标准41.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五)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二、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年6月12日起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