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0〕146号),经研究,现将你中心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新建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一)双人间病房,63间,12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三-四人间病房,19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三、经审核,门诊输液室符合《关于规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条件的通知》(津卫财〔2004〕439号)的文件规定,核定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元。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起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