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各中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0〕9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图片、文字材料,并做好工作总结。请各单位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此次宣传普及项目的工作总结反馈给市局中医处。
联系人:王福菊;联系电话:2333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