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5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开展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根据《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申报团队及其所在单位填写《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市卫生健康委。鼓励非中医药医疗牵头申报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
(二)市卫生健康委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对同一类别的创新团队排序推荐。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及证明材料3份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电子版扫描件同时发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