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中新生态城医院未按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2019061314443612033603
行政相对人
天津医科大学中新生态城医院
处罚事由
该院未按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违反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四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五、六项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19年6月13日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