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级医院:
为加强我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26号)、《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305号)和《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卫规财函〔2011〕1号),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