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天津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继续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征文活动。
现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征文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11〕18号, 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稿件送市卫生局后勤基建处审核后推荐给市安委会。
联系人:王晋英;联系电话:23337621。
电子邮箱:wsjhqjjc@sina.com
附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征文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11〕18号)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