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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0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区县卫生(餐饮食品)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打造天津特色的“诚信餐饮”品牌,建立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诚实可信”的职业道德,树立“菜品即人品,安全即生命”的理念,将“安全诚信”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公示制度为基础,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运行机制的建设和开展信用活动,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市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二、诚信建设工作内容

(一)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落实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餐饮企业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提升责任意识,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餐饮企业所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公示栏方式在店堂的明显处公示,公开向消费者作出承诺,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鼓励并督促其遵守“诚实可信”的职业道德,树立“菜品即人品,安全即生命”的理念,将“安全诚信”作为餐饮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

(二)强化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培训和指导,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兑现承诺内容。

1.在餐饮单位推行“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统一制定食品安全责任树状图和区域图,实行条块管理,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

2.在中、小餐饮单位推行“标准图示法”,将餐饮单位整理后的最佳卫生状态制成“标准图片”,在每餐后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按照“标准图片”将卫生状态恢复到原状态;

3.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盒饭加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员,统一规定食品安全“十查内容”,强化企业自身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

4.针对“问题奶粉”、“瘦肉精”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要求餐饮单位统一采取 “一本台账”(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台账)、“两个备案”(特殊食品原料品种和供货商信息备案)、“三项自查”(一查食品标识,二查过期食品,三查非食用物质)、“四层管理”(一层采购索证,二层入库核查,三层货款结算、四层部门审查)、“五项专管”(对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原料采取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用称具,专人使用)等措施,从源头和环节上控制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流入;

5.在餐饮单位继续实施百人以上聚餐“备案”和“留样”制度,在学校继续实施只许A级信誉度供餐单位供应学生盒饭的“安全盒饭进校园”制度,从制度上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监督检查公示制度,督促餐饮服务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1.继续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将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以笑脸、平脸、苦脸三种形式进行表述,以监督公示栏的形式在餐饮服务单位店堂明显处进行公示;

2.继续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将餐饮服务单位全年的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量化分级,评出“ABCD”四种食品安全信誉等级,张贴在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右上角,对“A” 级单位还发放信誉奖牌在餐饮服务单位店堂明显处进行公示,对“D”级单位责令其停业整改,达到“C”级以上,方可重新开业经营。

3.通过“两个公示”,起到监督、经营和消费三者之间的信息互动,从而达到促进经营者自律,强化监督人员责任,增强公众监督,引导健康消费的目的。

(四)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为载体,在线公示诚信评价结果,积极营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社会氛围。

要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参与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信用软件的研发,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使公众及时了解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和信用等级情况;查询不合格食品和违法餐饮单位的黑名单;进行网上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打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进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各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手段,采用咨询、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各种餐饮服务失信经营行为,在全市餐饮业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快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营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社会氛围。

加快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公众享有知情权,动员社会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提高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布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等信息。把餐饮食品安全质量置于消费者的监督之下,给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企业诚信水平。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卫生条件较差、拒不整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经营者严肃依法查处。对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经营单位(户)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不予发证,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卫生管理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否则依法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提升餐饮企业的诚信水平。

(四)加强与社会团体协作,相成合力。

积极发挥餐饮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市、区(县)两级餐饮协会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建立健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协助餐饮食品监管机构共同规范好餐饮服务行业诚信行为。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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