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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局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2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局党委决定,对近年来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之年。2011年“七.一”前夕,市委将召开全市表彰会,对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和天津市“十大时代先锋”进行表彰。按照市委部署,局党委适时召开局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认真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对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紧紧围绕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名额范围

1.评选局级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根据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局党委研究确定评选局级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200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基层单位分配名额见附表)。

2.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党的关系在市卫生局系统的正式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直属党委、总支、支部和各单位基层党总支、支部,重点是一线基层党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医疗卫生一线岗位党员倾斜,同时充分考虑离退休党员。要严格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参评比例。

3.推荐市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天津市“十大时代先锋”候选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应在评选局级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础上产生。

三、评选条件

根据评选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制定局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单位和谐稳定,领导班子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卫生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事业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事迹应更为突出,在局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在推荐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中,好中选优推荐天津市“十大时代先锋”候选人。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

各单位党委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方式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由各单位党委负责考察,考察对象应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各单位党委推荐局级评选表彰对象,经局组织处复核汇总,报局党委审批后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推荐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天津市“十大时代先锋”,局党委进行公示。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内容具体,层次清晰,文字简洁,事例和数据要核对无误,反映出主要特点。请各单位于201159日前,将推荐局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册、简要事迹材料各一份、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局组织处。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起检验。党委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引领创先争优的过程。要通过总结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跟着学,在局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天津市卫生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16K正反面打印)

3.《天津市卫生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16K正反面打印)

4.《天津市卫生局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16K正反面打印)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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