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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14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通知》(津安办〔20119号)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2011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近期市安委会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进行抽查。结合我局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抽查)范围

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

二、考核(抽查)内容

按照《天津市卫生局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综合评定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抽查)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重点是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落实重大隐患整改。

二是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四、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抽查工作,认真总结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确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抽查)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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