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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2-15 00:00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做好2011年度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标准

  (一)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为本专业学科的国际、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填补国家、市级空白的科技成果;列入卫生部"十年百项"和市级推广计划;各级获奖科研成果,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等。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继教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三)西医项目批准授予的学分最多为10分,中医项目批准授予的学分最多为12分。

  二、项目申报方法

  2011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各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需报送《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须在完成填报后从网上直接打印,不得用其他表格填写。报送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一)申报市级项目单位请使用本单位账号、密码登陆"天津市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tjcme.haoyisheng.com)填写申报表格。

  (二)申报新项目截止时间为201137日,过期不予补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和平区贵州路96号,医学情报所一楼)。天津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至医科大学继教学院,由继教学院统一报送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三、项目评审费用

  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中医药项目)每项需缴纳评审费40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跨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联合申报。

  联系人:叶梅;联系电话:23349273

  电子邮箱:wsjjjb126.com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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