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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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 (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2023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437883/2023-0006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卫规发〔2023〕3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医疗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

(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经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裁量基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8年版)》同时废止。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