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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180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联合制定了《2023年天津市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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