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为:全科专业(含中医全科)正高级45分,副高级40分;其他专业合格标准为正高级50分,副高级45分。
二、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打印考试成绩单。
三、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结果当年有效。
联系电话:23519249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