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8-10 19:13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为:全科专业(含中医全科)正高级45分,副高级40分;其他专业合格标准为正高级50分,副高级45分。

二、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打印考试成绩单。

三、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结果当年有效。

联系电话:23519249


2015年8月5日

分享到:

上一篇: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下一篇: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第二期感染疾病科骨干医师研修班准备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