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32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0 14:29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运宁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持续增加普惠性托育托位建设的建议,经会同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深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托育服务需求愈发明显。围绕群众关注的托育领域安全健康、价格普惠、就近就便等问题,我市聚焦家庭育儿需求,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决策部署,出台地方政策。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部署,我市出台《天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细则》(津政办规〔2020〕17号)、《天津市促进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津婴幼联席办发〔2021〕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发展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持续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体制机制,注重统筹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将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等相关规划。坚持高位推动,提请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天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研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合理推进托育服务发展。各区人民政府制定辖区托育体系建设方案,将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纳入其中,作为增强托位供给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是鼓励托班服务,实施普惠行动。市教委将“根据地域特点和资源分布情况......为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提供更多资源”纳入《天津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将开设托班情况,纳入新修订的公办园等级评定标准,将托班开设与等级评定挂钩,激励和督促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托幼资源供给。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130余所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千余人。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支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0-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余万元,支持35个普惠托育项目建设,新增了一批普惠性托位。

四是完善监管服务,规划行业发展。我市进一步明确托育服务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托育服务指导监督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协同消防救援、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守牢安全底线,强化风险意识,严控传染病,开展消防安全指导,压实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加强培训指导工作,对基层干部开展托育管理相关培训,提升基层干部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面向近2千名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提供公益培训服务,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区政府落实托育服务发展主要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增强服务供给,完善监管措施,确保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总结托育发展情况,聚焦解决区域不平衡、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积极推动以下工作进展。一是优先支持发展普惠服务,持续开展普惠服务专项行动,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将托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时结合实际同步建设托育设施;鼓励优质品牌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帮助育儿家庭成员提高幼儿养育照护能力。三是探索更多供给方式。贯彻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进家庭托育点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优势,鼓励行业系统发展医育结合服务,在远离污染源区的区域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科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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