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265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0 14:37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苗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的建议,经会同市民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养结合工作顶层设计

2020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津卫老龄〔2020〕4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立足我市医养结合发展实际,以健康天津行动为引领,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规范医养签约服务合作,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巩固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加快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开办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的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拓宽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继续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病房建设和家庭病床服务,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入户居家护理服务,满足我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

二、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和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21〕85号)要求,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推进家医签约服务模式,重点落实好老年人等10类重点人群家医签约服务。为60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护理服务,开展上门体检、慢病随访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对主要慢性病老年病人的健康指导、管理和干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指导,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体质辨识达到60%。推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随访和健康教育服务。重点落实好老年人等10类重点人群家医签约服务,特别关注特困、孤老、高龄空巢、失能、离休老人、失独家庭等人群,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由家医团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主动开展上门体检、慢病随访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需求提供家庭病床、特需上门服务。

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

2021年2月,我委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通知》(津卫老龄〔2021〕124号),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遵循属地管理、方便就近的原则,指导、协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实现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类型为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中医药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家庭病床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双向转诊服务、药事管理指导服务等。

四、鼓励医疗机构为社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2021年7月,市老龄委制定印发《天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津老工委发〔2021〕1号),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夯实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社区养老机构内开设中医门诊,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市民政局主要工作

市民政局制定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21〕29号),要求嵌入式机构应设“三区一平台”:一是托养区,嵌入式机构床位设置不低于10张。二是日间照料区,根据周边老年人集中活动需求,配备休息、文体活动、健身康复、医疗保健、老年人学校等设施设备。三是多功能区,包括管理服务用房、就餐室、护理员(志愿者)入户服务必要的设施,有条件的可内设医务室。四是智能服务平台,体现“嵌智”功能。老年人学校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教学与交流的场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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