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设立儿童医院解决看儿童病难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市卫生计生委持续推进增加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改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联合市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关措施并推动落实。有关主要情况如下:
一、增加专科儿童医疗服务资源
市卫生计生委一直高度重视加强儿科专科医疗机构建设,2015年在北辰区建成市第二儿童医院,原天津市儿童医院整体搬迁至北辰区,不但增加了医院的床位设置,增加了服务资源,而且儿童诊疗环境得到极大提升。目前,市区的市儿童医院原址正在抓紧进行升级改造,建筑设计和门诊布局等将在北辰区第二儿童医院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儿童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预计2019年9月底前投入使用,我市将形成市儿童医院与市第二儿童医院“一南一北”较为科学的儿科专科医院分布格局。
二、完善综合医院儿科建设
本市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综合医院儿科床位设置的标准和要求,使得综合医院儿科诊疗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提升基层儿科医疗服务能力
本市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工作,市儿童医院与我市8个区12家区属医疗机构组建的儿科医联体,更加方便的将儿科诊疗技术普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增强了儿科疑难病症的鉴别和处理能力。同时,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儿科技能培训项目,200余名医师经考核合格,可以为儿童提供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持续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持续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深入开展20项惠民项目,2017年高标准完成妇女儿童健康服务423万人次,有效推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和服务,实行儿童保健与助产机构服务全面对接,进一步方便儿童得到规范的保健服务。
五、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的监管
本市始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工作,加强儿童就诊高峰期的医疗机构管理,做好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做好门诊和急诊有效衔接,改善提高儿童患者医疗服务。同时,注重儿童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发挥市区两级儿科专业专家组及儿科质控中心作用,组织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促进相关领域学术和技术交流。同时还联合市综治办、公安局等共同开展工作,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
六、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建设
2016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提高儿科医务人员数量和质量为核心,以“引的来、留的住、提的高”为目标,实施10项岗位吸引措施,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增加了本市儿科医师数量,还加强了儿科医师培养,2017年选拔了50名儿科医师进行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培养。
今年,市卫生计生委在深入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办〔2016〕266号)的基础上,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津卫办〔2018〕22号),旨在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并将切实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感谢您对我市儿童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希望您持续关注儿童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2018年5月3日
工作人员:魏永新 联系电话:2333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