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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14 09:37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卫生健康事业重点工作为主线,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卫生健康政府职能

推进机构改革,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完成挂牌和班子成员组建及任命。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内部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底我委权责清单现有294项行政职权。进一步明晰各处室职责,优化人员力量配备,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公布2023年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完善事项清单及操作规程,确定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护士执业注册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一次不用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政策咨询服务延伸至企业产品开发和资质申报筹备阶段,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做好长期服务,为民营医院在津发展提供有效指导。2023年我委在市级各部门月度行政效能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推进卫生健康领域诚信建设,定期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及时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委直属单位及时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加强公共场所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涉及市场经济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公共卫生领域法规规章体系持续完善,《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于2023年7月27日经市人大审议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作为国内首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地方性法规,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院前医疗急救“天津模式”的法治化成果《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2年多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和超大城市平稳运行作出了突出贡献。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年内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1件。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沟通衔接,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第一时间推送监管部门,及时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起草《天津市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行医案件。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医疗美容、重点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学校卫生、汛期专项监督检查等20多个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发2023年版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统一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案卷标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新增和退出机制,行政执法人员遵循统一的着装、标识佩戴等行为规范。推行柔性执法,制发《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推动实施,持续发挥“卫生监督说”等系列宣传品牌作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

(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推进落实《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推进多病共防、多病同防,优化重大疫情处置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积极应对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2023年未发生因洪涝灾害引起的传染病疫情及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件。开展2023年京津冀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围绕卫生应急、流行性感冒、甲流、诺如、中暑急救等,多渠道开展应急宣教科普,提升全社会卫生应急能力和群众科学防病意识。推进医院三防建设,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报警系统实现重点要害部位全覆盖,定点值守和动态巡逻巡视制度持续完善,警务室建设并民警派驻已全部到位,入院安检全面开展。组织开展行业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医院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持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办理各渠道信访事项,提高群众满意率,推进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12件,被行政复议案件7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通报提示制度,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履职全覆盖。落实市区联动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3年通过委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文件87件,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4件。加强干部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八)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

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事项对接和政务资源共享,“预约挂号”、“血费报销”、“疫苗快查”等功能接入“津心办”平台,完善市政务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卫生健康共享交换目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评价系统,启动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对接,完成信息报告和综合管理系统向市政务云平台的迁移,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更新并规范使用执法设备。

(九)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经验入选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20个优秀案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500余人参加卫生健康系统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法,1100余人完成线下闭卷抽考。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督促卫生健康系统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结合卫生健康执法实践,开展各类别主题培训,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要求圆满完成。充分发挥外部专业力量作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相关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加大法治宣传报道,在官方政务新媒体开设“普法”专题合集,及时跟进、更新宣传卫生健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人民网、北方网、天津日报、“健康天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发布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100余次。

(十)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023年我委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把党对法治建设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委党委坚持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2023年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学习传达、研究落实卫生健康依法治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等法治相关工作9次。委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11项次。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系列课堂持续纳入机关各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清单,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专题学习考试。

(三)推动本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

落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法制度,将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其他班子成员推进分管领域依法治理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

(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需进一步健全。随着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卫生健康行政职权和行政执法体系需作相应调整,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执法主体、权责等需进一步理清和调整。

(二)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实效需要进一步突出。普法工作者自身普法能力还需提升,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有待丰富,普法与执法结合还不够紧密,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强化。

(三)卫生健康法治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强化,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落实国家和天津市“一规划两纲要”各项工作要求。

(二)有序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厘清职能和责权,理清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行政执法权责。

(三)推动卫生健康法规规章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加大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根据上位法调整情况和新形势新任务,及时提出法规规章立、改、废建议。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组织做好相关法规的调研等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做好重点项目行政许可支持。持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五)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落实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做好民法典、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继续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法活动,组织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共性学法清单及个性学法清单的学习及考核。

(七)继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体系布局和应急资源储备,增强医疗机构内部韧性应急能力,继续强化卫生应急值守。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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