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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2:09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动执法方式创新,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持续完善制度建设

落实“三项制度”,2023年通过市卫生健康委政务网站公示年度行政处罚信息60件。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卫生健康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天津市卫生健康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普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在2018版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基础上,制定印发2023年版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防止出现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处理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制发《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组织起草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二)围绕卫健重点领域,有序开展专项检查

瞄准民生重点领域、关键点位、风险环节,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美容、重点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预防接种、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学校卫生、高风险住宿场所等20余个专项检查。及时开展汛期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汛情需要分梯次出动开展汛情严峻区域督导检查,做好洪涝重点影响人群健康教育,全力预防汛期介水传染病发生流行,保障津城饮用水卫生安全。圆满完成随机国家及市级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三)推动执法方式创新,助力执法效能提升

持续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评价系统,启动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对接工作,完成信息报告和综合管理系统向市政务云平台的迁移,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更新并规范使用执法设备。持续发挥卫生监督说等4个系列宣传品牌作用,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开展普法宣传,累计总阅读量达11.6万余次。开展“普法小课堂”服务下基层,向医疗美容、口腔、中医等专科社会办医疗机构“面对面”普法。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周(月)活动,宣传受众达12万人。推动“首违不罚”清单实施和跟踪评价,开展“首违不罚”制度实施备案管理及案件审查,开展专项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区监督机构并进行统一规范。

(四)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行政执法人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要求圆满完成。市级执法人员全部参加2023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专业法学习和现场考试。结合卫生健康执法实践,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强化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升。有重点开展医事法律、控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职业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主题培训,提高专业法律知识素养和执法技能。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第七届“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专业决赛,以赛促训。推出“一法一课堂”学习主题活动,围绕专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执法实践“讲法”,围绕典型案例“释法”。

(五)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有效有序履职

加大执法监督推动力度,以多种方式推动执法人员履职。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卫生健康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于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及时向市司法局申请注销。持续深化市区联动执法案卷评查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执法案件评查,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六)坚持优质高效便捷,行政许可持续优化

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对照国家行政许可实施要素完善我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发挥电子化注册优势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优化护士执业注册办理流程,实现“不见面审批”“一次不用跑”。积极探索线上评审和现场审核相结合模式,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审批效率。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3年我委主动好评率稳步提升,在市级各部门月度行政效能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

二、行政执法整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2023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6362件,其中作出准予许可决定16358件,不予许可4件。全年未发生撤销许可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23年,市级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0件,其中普通程序18件,简易程序42件。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

2023年,未发生行政强制案件。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2023年,市级共开展行政检查850次。

(五)行政裁决实施情况

2023年,未发生行政裁决事项。

(六)行政奖励实施情况

2023年,未发生行政奖励事项。

(七)行政确认实施情况

2023年,市级共实施行政确认9件。

(八)行政给付实施情况

2023年,市级共实施行政给付148次。

(九)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2023年,市级实施其他类别行政职权共计1694件。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需进一步健全。随着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需作相应调整。

(二)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质量有待提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还要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中音视频记录和文书制作的标准性和规范性仍有不足。

(三)对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需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指导不足、督促不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按照《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梳理并按程序对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展。

(二)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坚持共性学法和个性学法相结合、日常学法和集中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组织开展多形式法治学习活动,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三)优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进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更新细化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专家库,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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