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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中医医疗集群建设项目试点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13 09:09
来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医医疗集群建设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我委持续开展中医医疗集群建设工作,经试点区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武清区、北辰区、南开区、宁河区4个区为我市中医医疗集群建设项目试点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受理电话:022-23337688,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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