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的通知》要求,按照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原则,经组织机构自评、自主申报和审核评估等环节,拟将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推荐为2019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馈。受理地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和平区贵州路94号,邮编300070),受理电话:23337691或23337619,联系人:赵霖、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