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对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实地评审。现将评审结论公示如下: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甲等
公示时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4日17时前将意见反馈至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信函以邮戳为准)。
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邮编:300070
电话:23337686
联系人:杨仰,崔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