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超概算、超工期、超标准、超规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19〕5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